在國際貿易中,確保提單和產地證(FORM E)信息的一致性是順利清關和享受關稅減免的關鍵一步。特別是出口到泰國時,提單上的shipper信息是否要與產地證(FORM E)上的發貨人(exporter)信息一致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本文將詳細解析這一問題,避免不必要的清關問題和經濟損失。有以下幾點建議和注意事項:
1、一致性要求:如果您是國內公司(大陸公司),提單上的發貨人信息(shipper)應該與FORM E上的發貨人(exporter)信息一致。這是因為泰國海關在清關時會核對這些信息的不一致可能會導致清關問題或無法享受關稅減免。
2、影響清關:如果信息不一致,泰國海關可能會對文件的真實性和一致性產生疑問,從而可能影響客戶的清關速度和關稅減免的申請。
1、使用境外公司抬頭:如果發貨人是香港公司或者其他境外公司,FORM E的發貨人一欄(exporter)可以用大陸公司的抬頭,香港公司或者其他境外公司的抬頭可以作為第三方發票/非締約方公司打在第七欄品名下,顯示方式為NON-PARTY OPERATOR:離岸公司+離岸地址。
2、第三方發票:在這種情況下,FORM E的十三欄應選擇第四個選項THIRD PARTY INVOICE,打鉤。這種操作方式不影響清關和關稅減免。
1、代理公司信息:如果是找代理出具的FORM E,第一欄只能顯示代理公司的信息。代理不能出具顯示生產商或進出口企業抬頭的原產地證。
2、清關資料一致:要確保提單、裝箱單、商業發票等清關資料保持一致,必須更改這些單據為代理公司的抬頭信息,才能達到一致性要求。
1、事前確認:在出單前,建議與國外客戶確認好所有單據信息,以確保提單、FORM E和其他清關單據信息一致。
2、減少風險:提前了解和溝通清關要求,避免在清關環節出現問題,確保客戶能夠享受關稅減免政策。
出口到泰國、印尼、越南等國家時,提單上的發貨人信息和FORM E上的發貨人信息是否一致對客戶的清關和關稅減免有直接影響。因此,建議在操作前與客戶詳細溝通確認單據信息,確保信息一致性以避免清關問題和關稅減免的障礙。
通過以上方式操作,可以確保順利通關和客戶利益最大化。如果您對具體操作還有疑問,歡迎聯系我們中申國貿的專業團隊,我們將為您提供全面的支持和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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